张弘,女,法学博士,金沙集团1862cc成色副教授,陕西省人民检察院特约人民检察员。
毕业院校:东南大学---西北政法大学--中国政法大学
刑事诉讼法专业,刑事诉讼与证据法学方向,擅长刑事法教学与案件代理。
2001.7---至今,金沙集团1862cc成色教师
教授的课程:刑事诉讼法(研究生、本科生)
证据法(本科生)
民事诉讼法(英文,硕士留学生)
刑法与刑事诉讼法(辅修学生)
2009.8---2010.8 获得中美富布赖特项目资助,赴美国西北大学法学院,高级访问学者。
2013.3---2014.9 教育部“双千计划”入选者,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(挂职)。
2018.7---英国利物浦大学孔子学院中方院长
兼职: 陕西法正平安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---擅长刑事辩护和代理
陕西民建法制委副主任
西北政法大学刑事高级研究院及刑事辩护研究院研究员
陕西民诉法学会常务理事
陕西信息安全研究会副会长
陕西青少年预防犯罪协会常务理事
著述:
专著:《刑事征集裁判基本理论》,西安交通大学出版社2016.2
编著:《高效履行检察职能的探索》 ,主编,陕西人民出版社2017.10
主要论文—在《政法论坛》、《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》、《西安交通大学学报》等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
《刑事证据裁判集中体现了四种价值》,检察日报,2016.4.18
《我国非法证据的证明困境及其破解:从谢亚龙案件谈开》,湖南检察学院学报,2013.12
《刑事诉讼中证据责任的分担——比较法的分析》,西安交通大学学报(社科版),2011.05
《从证据到事实——比较法视角的证明过程分析》,证法论坛,2011.09
《非法证据的排除考量》,南都学坛,2008.09
《证据评价问题探究》,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,2007.06